道德经讲义_第22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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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22节 (第3/8页)


    ??【故物或损之而益,或益之而损。】

    ??“物或损之而益,或益之而损”,二者必居其一。天下之事,常以谦下损己而得益,而以自贵益私反招损。此两句经文,又以损益之道再次阐明上句之义。譬如王公以孤寡自称,损去的是自尊自贵的虚荣心,与百姓同其心,想百姓之所想,利百姓之所需,施百姓以仁德,与百姓心心相通,必然得百姓之爱戴。君王能谦虚处下,爱民如子,上下一致,同心同德,则一定国泰民安,这就是“损之而益”。若以骄泰自恃,看起来是高高在上,威风八面,自尊自益,待到政乱民离,此便是“益之而损”。

    ??由此推理而知,物之因益而得损,因损而受益,这是损与益的辩证关系。万物皆是有益即有损,有损即有益。损益本同源,故损则必益,益则必损。所以古有“满招损,谦受益”之训,这是万古不易之理。为人谦虚处下,则必然受益无穷;处世高傲自大,必然有损心身,招祸生非,终因贪益而致损。

    ??《易经》损与益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: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相对的、可变的,没有绝对不变的事物;没有哪样是全好,也没有哪样是全坏;没有绝对之益,也没有绝对之损;有时偏一点是对,有时偏一点却又错了。万事万物皆随着时间、空间的变化,而在分秒不停地变化着。损而不已必益,益而不已必损。损与益相反而相成,是一个整体的两面。损了这一面,却益了那一面,吉与凶、福与祸相依相伴,如影随形,不可分离。知此损益之理,有益不可多享,有损不可多愁。物之不可终损,损到无可再损时,则必受之以益;物之不可终益,益到极处,则必受之以损。自然法则就象一个天平,以中和之气滋养着万物,时刻都在调控着事物向平衡处发展,以维持万物沿着自然的轨道前进,而不至于发生过激过偏而消亡。

    ??损益之道充满在宇宙空间。天下最富有的是自然大道,天地自然之所以最富有,是因为天地最大公无私,创造了万物而不占为己有,它将生出的所有万物,都给了万物,为万物所用。天地这种损尽自己,一切都给予了万物,这种生生之德,就是一种大舍大损的奉献精神,自己不求任何回报。正因为如此,天地才有无穷无尽的生命力;正因为如此,所以天地最富有。这正是愈损愈益,大损大益的自然之理。

    ??人身本具一颗道心佛性,自己却茫然不知,是佛而忘佛,故当“损去木偶相,显出真如来”。迷人向外求道,终离本家,流浪生死,不知归程。所以人当“外拜世间佛,内修己金身。”若能将自己当作一支蜡烛,燃烧自己,照亮别人,使自己的生命显出亮光,既为别人照明了道路,自己也不致迷失;说是照亮别人,其实也是照亮自己,这就是“明他无自损”。故舍己为人就是燃烧自己,照亮别人,凡眼视之有损,慧眼视之为益,这是更深一层的损益之理。

    ??综观世间损益互变之理可知,愈是想占有的人,愈是最贫穷的;愈是肯施舍的人,愈是最富有的。生命的价值在于损,在于奉献,而不在于得益,不在于占有。太阳无私地把阳光撒向太空,照耀苍生;地球以一颗慈母的爱心,用自己的乳汁无私地养育万物;一粒粒稻谷小麦,代代生长不息,把自己微小的生命全部奉献给人类。世间万物都有这种毫不利己,专门利人的特性,体现着伟大的道德精神。而且在舍己的同时,亦在得到万物的恩惠。这是自然界的损益之理。

    ??物质财富的富有者,往往是精神上的贫困者;精神上的富有者,往往却是物质上的贫困者。自古人们对修道者冠之以“贫道”,这是对损益之道的正面描绘,也是对修真者的肯定。其实真正伟大的事业,真正有厚德之人,都是视钱财如粪土,视享受为损德,所以只知以道为贵,以德为宝;只知舍己,不求回报,只讲损己利人,奉献众生,而毫无一己私利,这就是道,就是天下最大的富有。

    ??【人之所教,我亦教之:强梁者,不得其死。】

    ??生则曰“母”,教则曰“父”。天下万物以天为父,以地为母。修道者以师为父,师为再生之父母。常言有“子不教,父之过”。教化天下众生德化归道者,乃是圣人之道,故圣人被尊为“教父”。

    ??所谓“人之所教”,是指“强梁者不得其死”之句,乃是古人之语,而太上在此说,古人是这样教人的,我也遵循古训这样教。故曰“我亦教之”。世俗间教育人,都是教人要争强好胜,争名夺利,炫才显能。将逞强视为好汉,将柔弱视为“窝囊”。这些凡识俗见,皆与道相背而驰,害德损性,这无异于推人入死地。太上悲悯众生,不忍心天下人陷入此等苦境不能自拔,故发愿曰“我亦教之”。

    ??“我亦教之”即“反者道之动”之意,也就是反世俗常道中的凡识浊见,搭救人类心灵,挽救那些“强梁不得其死”之徒,使他们得以新生。此句深含着太上救世的一片苦心,总是教人要去强用弱,复明本性,返归道根。

    ??春秋时期,大道离去,太上看到世俗之教已离道太远,诸候争雄称霸,以强凌弱,弱肉强食,社会动乱,已将人民推向苦难的深渊。此种逞强之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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